2026-08-05 来源:山西新闻网大同频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之际,8月4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法典伴成长护绿小先锋”普法宣传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大同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部分干警参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就像一本大自然的保护手册,专门守护我们身边的生态环境。”
“金丝猴、大熊猫都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捕捉和伤害它们。”
“野生动物有自己的家,不能带回家当宠物养。如果发现有人伤害小动物,可以告诉老师、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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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干警子女暑期托管班,干警拿起一张张野生动物照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孩子们听得格外认真,现场气氛热闹欢快。

“大家请看,这是可回收物的标志,报纸、塑料瓶、易拉罐都应该放在这里哦。”
“剩菜剩饭、果皮菜叶是厨余垃圾,废旧电池、水银温度计是有害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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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跟着干警齐声念,来到“垃圾回家大挑战”环节,孩子们轮流上台抽取生活垃圾卡片,认真思考后投进对应的垃圾桶。在欢声笑语中,四类垃圾分类标准深深印在了每个孩子的脑海里。
“今天我学到了很多垃圾分类知识,认识到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后我要做一名‘环保小卫士’!”一个小女孩自豪地说道。
编辑:吴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