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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价药直达群众“家门口”

大同市集采药品“三进”扩围

时间:2026-07-16 11:41:38 来源:大同晚报

过去,集采药品主要集中在医院;如今,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大同市积极推进集采药品“三进”工作,让平价药直达基层。记者日前从市医保局获悉,为让集采药品惠及更多场景,大同市集采药品“三进”扩围,药品可及性与购药便捷性进一步提升。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规模化采购挤出药品价格虚高水分,减轻群众医药负担。集采药品“三进”是指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旨在打通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惠民“最后一公里”,让市民购药更便捷、用药负担更轻。

据了解,本次扩围纳入集采药品“三进”范围的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563家,民营医疗机构20家,零售药店681家;基层医疗机构实现100%全覆盖,综合民营医院覆盖率62.5%,零售连锁药店覆盖率76.2%。

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集采药品“三进”扩围后,公立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清单仍统一按照我省执行的国家和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目录。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药品清单实行开放式动态管理,分别遴选750种、725种,实际配备集采药品品种数量不少于50种。我省现有及后续新增集采中选药品暂未列入清单的,定点医药机构有采购需求,中选企业提交承诺函后自动纳入大同市“三进”药品清单。

市医保局要求,定点医药机构要遵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集采药品中选价格,规范设置集采药品专区(专柜),做到明码标价、专区销售。参与集采报量的定点医药机构须履行采购协议,按时约定完成采购量。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要按照数量要求配备集采药品。药品中选企业也要按照履约承诺,线上平台和线下渠道及时足量供应集采中选药品。

同时,大同市各级医保部门也将做好集采药品“三进”工作的日常督促指导和监管。对未规范执行政策的,要采取提醒、约谈、通报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在年度两定机构协议管理考核中予以扣分或降低信用评价等级。对严格执行集采价格政策、按要求上传药品追溯码、集采药品配备数量达到要求的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在年度两定机构协议管理考核中予以加分激励。(高燕)

编辑:吴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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