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同市平城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诉大同市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行政检察工作情况》2026年第1期刊发,作为典型案件交流向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下一步,该院行政检察部门将以此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立足行政检察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持续深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总结提炼办案经验,以个案引领类案治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强化行政诉讼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与社会治理效能。(周悦)
编辑:吴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