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日正当时,少年逐梦行。近日,平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法治副校长王琳走进大同市平城区第四十六校,开展“向校园欺凌说‘不’”法治宣讲活动,为师生带来一堂生动实用的法治教育课。
宣讲中,王琳以“认识校园欺凌”为切入点,明确校园欺凌是故意、重复、具有伤害性的欺凌、侮辱行为,涵盖身体、语言、社交及网络欺凌四大类型,并逐一解析各类欺凌的具体表现与核心特征。同时,深入剖析校园欺凌带来的多重危害,分别阐述其对受害者造成的身体伤害与心理创伤、对施暴者未来发展及法律责任层面的深远影响,以及旁观者易产生的恐惧、内疚等心理问题,引导师生全面认识欺凌危害。
遭遇欺凌该如何应对?王琳给出明确指引:立即停止不当行为、真诚道歉、主动认错并保证不再犯;结合“起侮辱性外号”“网络恶意修改照片传播”等真实案例,组织学生开展分组讨论与情景模拟,让大家在沉浸式互动中明辨是非、学会应对。此外,还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强调欺凌行为的法律后果,鼓励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勇敢向老师、家长求助,坚决不做施暴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
此次宣讲采用“案例解析+互动问答”的形式,内容贴近校园生活、通俗易懂、实用性强,有效提升了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师生防范和抵制校园欺凌的思想自觉,为建设平安、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筑牢坚实法治屏障。(供稿: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编辑:吴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