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跟踪变更抚养权案件未成年人后续生活、学习状况,近日,天镇县人民法院“法官妈妈”焦晓波带着关怀与牵挂,专程前往其承办案件的被监护人小阳(化名)家中,了解其学习与生活状况,用司法温度为未成年少女筑牢健康成长守护墙。
2017年3月1日,小阳的父母登记离婚并达成协议,女儿小阳随母亲生活,父亲支付抚养费至女儿18周岁。然而其母亲常年在外做生意联系不到,小阳实际经常跟父亲一起生活,为了孩子健康成长,给孩子一个稳定的成长环境,其父亲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我想跟着爸爸,他照顾我七年了。”庭审中,小阳的陈述让法官焦晓波动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已满八周岁子女应尊重真实意愿”的规定,焦晓波走访邻居、询问班主任、向社区调查,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抚养意愿及小阳本人真实意愿,依法判决变更抚养权归父亲。
如今回访,小阳已经是一名高三学生,即将面临高考。“法官妈妈”焦晓波与小阳、其父促膝长谈,细致了解小阳当前的生活起居、学习状态、心理状况及家庭照料情况,叮嘱其切实履行抚养、监护职责,既要保障孩子的物质生活,更要关注青春期孩子的心理需求,多沟通、多陪伴、多鼓励,营造和睦、祥和的家庭氛围,做孩子备考路上最坚实的后盾。同时,“焦妈妈”也明确告知,即便抚养权变更,母亲仍享有合法探视权,希望双方摒弃过往矛盾,以孩子利益为核心,默契配合、共同守护,让孩子在完整的亲情关爱中健康成长。
此次回访,不仅是对案件审判效果的跟踪落实,更是人民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生动实践。这样的关怀正是“法官妈妈”工作的延伸——案件审结不代表工作结束。在“法官妈妈”看来,家庭作为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环境,对孩子的身心发展与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她们的工作不仅限于法庭上的审判,还包括判后的跟踪回访、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
焦晓波表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须常态化开展案件回访、法治宣讲、心理帮扶等活动,打通司法保护“最后一公里”,让司法温情伴随每一个孩子向阳生长、逐梦前行。(供稿:大同市天镇县人民法院)
编辑:吴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