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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出台小危工程施工备案指引

时间:2026-01-26 11:31:16 来源:大同日报

近日,市住建局印发《大同市房建市政限额以下小危工程施工备案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聚焦保温材料施工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风险管控,通过明确界定范围、规范备案流程、压实各方责任,筑牢小型工程安全生产防线。

《指引》明确,适用范围为大同市行政区域内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下(含)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含),且涉及相关高风险作业的房建市政工程,包括非住宅类房屋装饰装修工程;既有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改造、维护、设置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建设活动;限额以下房屋保修、修缮、改造、加固工程;限额以下的市内交通、给排水、燃气热力、环卫、照明、园林绿化等市政工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土建施工部分;其他按规定需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的小型建设活动等六类项目,同时划定国家机关项目、抢险救灾工程等六类不适用情形。

管理方面,《指引》要求建设单位须履行备案、资质审查、材料管控等11项首要责任,施工单位承担持证合规、现场管理、隐患治理等直接责任,特种作业人员须100%持证上岗。

街道(乡镇)作为备案管理主体,负责材料受理核查、信息推送和日常巡查,高风险项目将增加巡查频次;市、县(区)住建部门强化业务指导和违法查处。备案需提交《开工建设信息备案表》、房屋权属证明、施工单位资质等七类核心资料,工程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须申请销号。(辛雅君)

编辑:吴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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