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0351-4281494  |  广告:0351-4281470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351-4281485
读报
客户端
融媒矩阵
  • 微信

  • 微博

  • 抖音

  • 快手

  • 今日头条

  • 视频号

  • 百家号

  • 搜狐

  • 企鹅号

当前位置:首页 >大同频道 >法治在线

山西高速交警:“失驾”莫再驾,再驾有代价!

时间:2025-11-04 11:18:02 来源:山西新闻网大同频道

近日,一辆车牌号为晋A****的小型轿车经过元朔高速卡口时触发预警:存在逾期未年检嫌疑。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十大队民警迅速布控,在朔州东收费站成功将该车拦截。

经查,该车不仅存在逾期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还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原来,驾驶人今年6月份因酒后驾驶,驾驶证被记12分并暂扣6个月。其明知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不能开车,仍心存侥幸开车上路。

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与批评教育,依法对其逾期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对其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与驾驶证被吊销、注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一样,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也是无证驾驶的一种情形。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是因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或驾驶证被记满12分等法定情节,被暂时剥夺驾驶资格,驾驶人需要在暂扣期满后,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驾驶资格。如拒不参加学习考试的,公告停用。(王凤雷)

编辑:吴晓燕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