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十大队接到集成指挥平台预警,显示一辆晋A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逾期未报废。十大队民警迅速出动,在朔州东收费站成功拦截该车。
经核查,该车辆已超过三个检验周期未年检,已达到法定强制报废标准,经了解,驾驶人任某的车辆是工程上抵账换来的,买车后一直没注意按时检车,致使车辆年检逾期达到报废标准。
最终,任某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被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并收缴机动车进行强制报废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若车辆达到报废标准,要依法进行报废并办理好相关手续。无论是购买新车还是二手车,要注意车辆检验时间,及时检车,车辆年限较长,容易忘记检车,避免逾期未年检出现违法行为。
驾驶车辆特别驾驶他人车辆前,一定要查看一下行驶证,看下车辆状态是否异常,是否存在超过使用年限、逾期未年检等情况,不要稀里糊涂驾驶“带病”车辆上路,替他人错误买单。(高小龙)
编辑: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