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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十大队在朔州南收费站夜间执法检查时查处一起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1时20分许,民警对一辆号牌为晋FJ***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秦某说话时有很重的酒气,秦某承认自己喝了酒。随后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含量呼气检测。经检测,检测值为5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驾驶人秦某称,晚上吃饭时和朋友聚餐喝了点酒,因着急回平鲁,看到天色已晚,觉得已经很晚了,而且高速公路比较偏远,不会有交警查车,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了,没想到还是被查住。最终,秦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酒后驾驶危害
由于酒精有麻醉作用,人的感知和反应能力都会较平时下降,视觉、触觉等身体机能都会被抑制,视线模糊、视像不稳、视野缩小,导致视觉障碍,严重时往往无法控制自身行为。饮酒后驾车人的触觉、视觉、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都急速下降,往往无法作出正确的判断,更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方向盘,加之高速公路行车速度过快遇到突发情况时反应时间和应对时间非常短,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而且在酒精的刺激下,一些人还会做出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酒后驾驶引发其他危险行为
饮酒后很多人会感到头和肠胃等身体部位不舒服,在这种情况下驾驶车辆,相当于带病开车,根本无法集中驾驶注意力,其结果也是非常危险的。饮酒后很容易使人产生困倦,不自觉地采取一些提神措施,比如抽烟、喝水、听音乐等,如果是开车时采取这些措施,又会导致分心驾驶,进一步加重了事故的发生概率和损害后果。饮酒后,一部分会精神兴奋、行为乖张,在酒精的刺激下,驾驶车辆还会发生闯红灯、超速、闯卡等危险行为。
高速交警提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饮酒本身影响安全驾驶,其还会触发多种危害驾驶安全的其他行为,因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要牢记和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王凤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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