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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我明天上学可以穿新衣服啦!妈妈,我现在穿着新衣服出去‘牛哄哄’一下呀!”近日,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同平城区妇联对救助申请人李某联合开展了二次回访,看到李某天真烂漫的笑容,在场的检察干警都十分欣慰!
李某(女)为未成年人、智力一级残疾,系刑事案件被害人,案发后未得到被告人的任何赔偿。李某父母均为智力二级残疾,一家三口均无劳动能力,三人依靠年近八旬的祖父照料日常生活,主要经济来源为低保收入,生活困难。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在收到救助申请后,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做出救助决定后,于2024年8月联合平城区妇联和平城区残联进行了第一次回访,对李某及其家庭给予力所能及的帮扶。
为进一步关心关爱困难儿童,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司法救助理念,近日,平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平城区妇联再次到李某家中走访慰问、跟踪回访,平城区妇联为李某定做了换季衣服,检察干警详细询问了孩子的生活、健康及学习情况,鼓励李某积极向上地生活,了解了李某家中其他生活困难,送去了司法温暖。
近年来,平城区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以及困难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的救助力度,通过司法救助+跟踪回访,不断做深做实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让被救助未成年人家庭深切感受到检察温情。 (供稿:平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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