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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立法质量,4月8日,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召开《大同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
据了解,2024年7月,市城市管理局承接立法任务,依据相关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参考外地经验,经多轮研讨形成审查稿。后经市司法局组织多部门及各方代表多次协调,形成送审稿。
听证会上,市人大、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物业公司、街道社区及居民代表等,针对《条例(草案)》拟设定的有关法律责任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合法性,以及对在禁止养犬区饲养犬只、个人饲养烈性犬或大型犬以及携带此类犬只进入城市管理区、未办理养犬登记、超过养犬限养数量、遗弃或虐待犬只、携带犬只外出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对其承担的法律责任设定是否合理进行听证。
与会人员各抒己见,虽然角度、观点不同,但均认可文明养犬对城市文明的重要性,认为立法是规范养犬行为的有效手段。市城市管理局将对意见进行汇总并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草案,并按法定程序提交审议,为《大同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奠定基础。(辛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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