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邸東芳) 加快解決國有土地上房屋權屬登記歷史遺留問題,市房產交易權屬登記管理中心將於8月15日起率先對首批確定的10個住宅小區辦理產權証,市民們紛紛為此舉叫好。針對一些市民關心的房改房如何辦理產權証,市房產交易權屬登記管理中心細說端詳。
從今年起,本市力爭在3年內基本解決我市國有土地上房屋權屬登記中的歷史遺留問題,首批明珠花園等10個小區將從8月15日起辦理國有土地上房屋權屬登記歷史遺留問題。由於房屋的性質有所有同,一些市民紛紛咨詢房改房如何辦理產權証,記者為此採訪了市房產交易權屬登記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他就房改房換証辦理登記需提交資料做了說明(如下)。
房改房換証辦理登記需提交的資料
1.公有住房出售登記表、審批表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2.房改產權轉移備案登記卡原件(產權中心領取)
3.房改購房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平面圖2份
5.單位產權:
a.房改單位未辦理產權登記的,需開具未辦產權証明。(証明格式咨詢產權中心)
b.單位已辦理產權登記的,提供單位產權証及圖紙原件,注銷表蓋章(注銷表產權中心領取)
6.其他相關資料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登記需夫妻雙方本人到場辦理,攜帶身份証原件、結婚証原件、戶口原件。
特殊情況則分別辦理如下:
未婚需提供身份証原件、戶口原件本人到場辦理。
喪偶需提交死亡証明,婚姻關系証明,身份証原件、戶口原件,本人到場辦理(如涉及繼承,需提供繼承公証書原件)。
離異需提供離婚証原件、離婚協議原件、身份証原件、戶口原件,本人到場辦理(如涉及離婚財產分割,需二人共同到場辦理登記)。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資料,登記受理時依登記情況另行准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