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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記者從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大同市檔案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該《條例》已經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將於5月1日起施行。
檔案作為黨和國家各項工作及人民群眾各方面情況的真實記錄,是促進各項事業科學發展、維護黨和國家及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重要依據。按照市人大常委會2024年度立法計劃,市檔案局起草《大同市檔案管理辦法(修訂草案)》,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條例》《山西省檔案管理條例》,同時參考《上海市檔案條例》《河北省檔案條例》《湖北省檔案管理條例》和國家檔案局第8號令等相關法規和指導性文件,經初審、修改完善、立法座談、實地調研、征求意見、專家論証等新修訂本《條例》。該《條例》將為檔案事業提供更加明確、科學、實用的法規依據,對進一步加強檔案的保護和利用,確保大同市檔案工作規范運行,推動大同市檔案工作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發布會對《條例》立法的必要性、立法過程及重點內容進行介紹。《條例》共六章三十二條,主要規范條例名稱、檔案的移交、特色檔案的保護利用、規范檔案服務企業、提升檔案利用效率、檔案的保存等內容,明確了市、縣級各級各類檔案管理機構及其職責,將檔案信息化建設列入條例,對全市檔案的收集、整理、保護、利用、公布等工作作出具體規定,既體現了大同特色,又突出可操作性﹔將檔案信息化建設列專章進行規定,在繼續做好“存量數字化”基礎上,大力推進“增量電子化”,促進各類電子文件應歸盡歸、電子檔案應收盡收﹔對接全國檔案查詢利用服務平台,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提供檔案服務,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條例》還結合大同市實際和資源稟賦,就建立與煤炭、電力工業、新材料、新能源等優勢工業的檔案資源共享機制,強化雲岡石窟等世界文化遺產及名勝古跡、重要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傳統手藝技能、民間文化藝術等檔案的收集、整理、保護和利用等方面作出規定。
發布會上,大同市相關部門負責人圍繞新修訂《條例》對推動大同市檔案事業發展的意義,《條例》的亮點、特色等回答了媒體記者提問。(圖/趙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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