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闻网>>地市频道>>大同频道>>法制

深夜亮剑,正义不眠——大同中院执行局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人采取惩戒措施

时间: 2024年09月06日09:03 来源:山西新闻网大同频道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9月3日深夜,大同中院执行局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司法拘留惩戒措施,严厉打击其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有效彰显司法威慑力,维护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沈某与被执行人某钢模板有限责任公司、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100余万元。该案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如实申报财产,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以各种形式规避执行,致使案件长期未能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一直未能兑现。面对被执行人的顽固抗拒,大同中院执行局果断出击,依法对李某作出司法拘留七日的处罚决定,并送交公安机关执行。

 

  “守信光荣,失信必惩。”这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日常生活中必须坚守的准则。在法治社会中,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用实际行动践行守信的价值观,深刻认识到法律不是儿戏,面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义务人必须严格执行,若试图逃避法律义务、破坏法治秩序,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谴责。

 

  下一步,大同中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大对规避和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尽最大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形成打击拒执执行的高压态势,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守信光荣、失信必惩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讯员 王社会)

(责任编辑:雷子)
分享到: 评论:

网站声明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山西新闻网版权咨询电话: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发现错误,请发贴至论坛告知。感谢您的关注!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