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热线:0352-5021088投稿信箱:sxxwwdtpd@163.com
近日,大同市人民检察院与大同市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保障《意见》在平城区的顺利实施,该院与平城区司法局联合召开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会议,共同研究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在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方面协作配合,形成合力,以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机贯通衔接。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恒师就建立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贯通衔接机制的理念、目标、方式等进行了阐释,提出双方可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关注重点任务落实,以便双方能够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步调一致,共建和谐行政执法环境。
该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就《意见》的内容进行了解读,并提出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突出重点,依法开展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通过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案情通报、案件会商、联合检查等方式,强化监督协作,实现检察机关和政府内部监督有效衔接,构建联动体系,推动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平城区司法局副局长管存斌对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相关部门的人员配置、机构设置、职能划分、监督领域等情况进行了介绍。他认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之间联系紧密、配合默契,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实现了“1+1>2”的良好效果,在《意见》的指引下,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平城区行政执法效能提升。他诚挚希望检察人员更多参与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共同交流、深入探讨行政法律法规适用,以达成共识,统一执法司法标准。
下一步,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平城区司法局将以《意见》出台为契机,通过加大办案力度、开展专项活动、共享执法司法信息等,促进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紧密衔接,推动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高效。(供稿: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山西新闻网版权咨询电话: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发现错误,请发贴至论坛告知。感谢您的关注!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