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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遏制和减少酒驾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月26日春运开始以来,大同市左云县交警大队持续开展严查酒驾、醉驾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为广大群众春运出行及欢度新春佳节提供一个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春运以来查获的2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2024年2月1日22时41分许,杨某驾驶车牌号为晋FS**58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左云县云新东大街时,被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杨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2024年2月2日15时11分许,雷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左云县南门村附近时,被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雷某因饮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摩托车的处罚。
随着春节日益临近,家人团圆聚会增多,左云公安交警温馨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亲朋好友要劝阻酒驾、醉驾行为,遵法守规、文明出行。(供稿:左云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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