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记者接到热线反映,市民李先生在位于阳高县S202线与阳高县阳和大道的交叉路口发生一起车祸,原因竟是因为该路口没有红绿指示灯,导致由北向南的私家车与由东向西的一辆大货车相撞。
据李先生描述,该路口为阳高县高速出入口通往阳高县城的重要路段。在这样繁忙的路段红绿灯如果故障,理应设置临时红绿指示灯或设置警示牌,可为何该路段没有设置呢?带着疑问,记者对事发路段进行实地走访。
当天,记者来到位于阳高县S202线与阳高县阳和大道交叉的事发路口。记者在现场看到,路口设置的4个红绿灯均没有亮起,并且该路口大车偏多,路来路往的车辆“交叉”行驶,不一会儿便能听到一声急刹。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该路口已经3、4天没有红绿指示灯了,也没有看到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公告、维修以及设置临时红绿指示灯或警示牌。
“又是那儿,昨天就跟你一样的地方,也是因为红绿灯坏了,两个车撞了,比你这可厉害多了”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李先生这样说到。
据李先生讲,当时他便问过出警的民警,路口红绿指示灯故障,是归哪个部门负责。得到的回应是,“不知道,市政还不知道是哪”。
在这样一条国道与省道交汇的繁忙路口,红绿指示灯故障多日无人负责,导致发生了多起本应可以避免的车祸。直至7月22日,记者了解到,该路口红绿灯依然故障,并在相同的位置发生了又一起交通事故。
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到底谁该为此事负责;红绿指示灯故障期间,何时才能设置好临时红绿指示灯以及警示牌;故障多日的红绿灯又何时能够“亮起”?我们也希望此事能够引起相关职责单位的重视,能够真正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就此事,本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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